花鼓灯是以舞蹈为主要构成部分的综合性艺术形式,它有舞、有歌、有锣鼓等打击乐演奏、有情节简单的小戏。

花鼓灯传说产生于夏代,有文字记载的史料证明至少在宋代就已经形成。经过明、清、民国时期的发展,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形成了以安徽蚌埠、淮南、阜阳等为中心,辐射淮河中游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二十多个县、市的播布区,出现了《游春》、《抢扇子》等一批节目,产生了田振起、冯国佩、陈敬芝、常春利、郑九如、石经礼等一批名家,形成了“千班锣鼓百班灯”的花鼓灯鼎盛时期。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原生态的花鼓灯已濒临消亡。


花鼓灯以舞蹈、灯歌和锣鼓音乐相结合的艺术形式,把情节性的双(三)人舞和情绪性的集体舞完美结合起来,是汉族较完整系统的民间歌舞艺术形式,是汉族最具代表性、典型性的民间舞蹈。花鼓灯300多个语汇,50多种基本步伐,舞蹈动作超常度高,时间差大,瞬间舞姿复杂多变,构成了花鼓灯丰富系统的舞蹈语言体系,使花鼓灯成为世界上最能用肢体语言表达复杂情节和人物的民间舞蹈之一。从古至今,始终以华夏文明的主体形象出现,屹立在世界舞蹈文化的森林中。而这一切都是由数百年来一代代淮河岸边的农民艺人独立创造和完成的,足见其具有成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突出价值。


目前,花鼓灯已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传承人3名,省级传承人13名,市级传承人37名。


花鼓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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